【检察为民办实事】积极推行替代性生态修复 让野生动物安然栖息
“替代性生态修复的司法举措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,现在我们身边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都提高了不少。”近日,陕西省柞水县瓦房口镇磨沟村村干部深有感触地说。
今年3月23日,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来到磨沟村,会同柞水县林业局、瓦房口镇政府及相关人员,对一起侵害野生动物资源公益诉讼案开展替代性生态修复活动,按照整地套种模式种植连翘、板栗树苗1600多株,并在村民群众中开展了打击非法猎捕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。
瓦房口镇磨沟村地处秦岭大山深处,这里生态环境原始,植被茂密,有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。当地村民张某等二人为获取经济利益,在该地山林中私设钢丝套非法猎捕斑羚一只。经商洛市森林公安机关侦查后,将该案移送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涉及损害生态环境,在固定相关证据后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,要求两名被告人赔偿野生动物资源生态环境修复费5万元,并公开赔礼道歉。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求,两名被告人也当庭表示认罪认罚,公开道歉,在判决生效后缴纳了生态修复费。
在接下来的执行环节中,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与柞水县林业局沟通联系,联合对当地自然环境进行考察,委托专业工程师出具专家意见,听取群众建议,探索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。在多方推动之下,科学制定了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替代性生态修复方案,由柞水县林业局代替被告人恢复野生动物资源生态环境。
“被告人交钱,国家相关部门代其组织实施劳动、支付费用,这样的方式,能够最大程度地实现恢复生态的最终目标,今后,我们还将不断探索公益诉讼替代性生态修复新模式,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。”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勇表示。
来源:检察日报
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
编辑:段秀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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